:::

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桶餐退費辦法
發佈日期 2024 年 4 月 30 日
發佈單位 出納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公告
點閱次數 138
公告內容

桶餐退費辦法

  1. 繳費後不參加午餐者(含事假公假等),請同學填妥午餐退費申請單,家長及導師簽章後,至總務處出納組遞交。
  2. 申請期限:因桶餐業者訂貨備料作業,凡申請停餐退費者,須於停餐日(不含)5個工作天前提出申請,始得退費。
  3. 退費作業:

(1)個人請假退餐:銷假返校後,請同學至總務處出納組簽領現金。

(2)班級團體活動退餐:次一個工作日,請班導至總務處出納組簽領現金。

(3)整學期退餐:遞交申請表後,退餐當日請同學至總務處出納組簽領現金。

※參加本校主辦之營隊活動,統一由主辦處室申請活動期間桶餐退費。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