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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112學年度第二學期國中學生教科書費(含習作)補助
發佈日期 2024 年 3 月 20 日
發佈單位 註冊組
公告類別 獎助學金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181
公告內容

一、依國民教育法第5條規定及「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安心就學溫馨輔導實施計畫」辦理。
二、臺北市112學年度第2學期補助國中學生教科書費對象如下:
(一)低收入戶,並持有本市社會局所發之證明文件者。
(二)中低收入戶,並持有本市社會局所發之證明文件者。
(三)家戶年所得在新臺幣30萬元以下(不含家戶年利息收入),且家戶年利息收入低於2萬元以下者。
(四)家庭突遭變故(失業、被裁員或給予無薪假者等)經濟陷入困境,無法順利就學,經班級導師認定需要協助者。
(五)家庭情況特殊無法出具相關證明文件,經班級導師及學校評估認定經濟困難需協助者。

請欲申請此補助之學生於113年3月25日(一)前至教務處註冊組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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