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臺北市立啟聰學校114年11月6日北聰聽字第1143020072號函辦理。
二、
培訓計畫重點摘要如下
(一)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4年11月18日(星期二)止。
(二)
參訓對象:
1、
臺灣手語教師培訓班:
(1)
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特殊教育學校)編制內現職正式教師,並經學校薦派者。
(2)
本市立啟聰學校編制內正式教師,及持有教師證之代理教師,並經學校薦派者。
2、
臺灣手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培訓班:年滿20歲者,具備下列6種身分之其中之一者。
(1)
具備臺灣手語溝通能力,並有手語教學經驗達72小時以上者。
(2)
曾擔任政府機關或文教機構手語導覽影片示範者或導覽人員,服務合計72小時以上者。
(3)
具備臺灣手語溝通能力,並有手語教學經驗,或曾擔任政府機關或文教機構手語導覽影片示範者及導覽人員,前兩項教學與服務時數總計共達72小時以上者。
(4)
手語翻譯丙級或乙級技術士檢定證照者。
(5)
具有擔任勞動部技能檢定中心手語翻譯監評人員資格者。
(6)
具備臺灣手語基本能力,對於手語教學具有濃厚興趣者。
3、
臺灣手語能力精進研習班:本市立啟聰學校未持有教師證之代理教師及職員工(包含職員工、工友、教師及特教學生助理員、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並經學校薦派者。
三、
本案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本市聽障教育資源中心張秀文組長,電話:02-2592-4446轉604(信箱:2088@tmd.tp.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