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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113學年度第2學期國三、高三請假注意事項(114/4/17公告)
發佈日期 2025 年 4 月 17 日
發佈單位 生輔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818,600
公告內容

一、高三同學期考後及國三同學會考後,仍請按平時規定時間到、離校。未到校同學需完成請假,否則以曠課論處。事病假之出缺席照常登錄。請同學勿以準備考試為由,忽略請假缺曠申請,逾時應自行負責。
二、國三、高三同學請確實注意自己出缺勤狀況,全體同學出缺勤紀錄統計至5/29(四)止,此區間出缺勤紀錄更正請於6/4(三)下午17時前處理6/4(三)後系統將封存,不再受理國三、高三本學期之出缺勤紀錄更正。同學在請假前,請自行登入校務行政系統查詢,確認自己是否有完成請假或出缺曠課紀錄有誤登等。
三、申請長期事假,無法取得全勤獎,請務必審慎評估。
四、請注意:缺曠課紀錄可能影響各項獎學金領取資格,結算後,皆無法更改紀錄,請同學謹慎核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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