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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113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計畫
發佈日期 2024 年 12 月 30 日
發佈單位 教學組
公告類別 教師研習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170
公告內容

說 明:
一、 依據「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人員聘任辦法」及「臺北市 國民中等學校本土教育計畫推動工作小組計畫」辦理。
二、 旨揭計畫內容如下:
(一) 參加資格:年滿20歲以上,持有教育部臺灣閩南語語文能力認證中高級(含)以上證書或國立成功大學台灣語文測驗中心全民台語認證中高級(含)以上證書或政院客家委員會中高級(含)以上客家語能力認證證書(已持有閩南語或客家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證書者,請勿報名)。
(二) 認證辦法:認證工作分2階段進行,2階段均合格者,由本局核發認證合格證書。
1、 第一階段:資格審查。
2、 第二階段:參與課程、繳交心得及通過試教(詳見認證計畫)。
(三) 報名及資格審查時間:請於114年1月15日(星期三)下午4點前填寫報名表單。將於114年1月20日(星期一)中午前於桃源國中首頁公告審查通過名單。
(四) 報名方式及地點:
1、 請填寫報名表單:https://forms.gle/xW7FxkTuSeFVw1uw8 ,並於填寫時上傳下列相關證明文件A4正本掃描及清晰可辨視照片以利檢核,掃描檔交由承辦單位收存備查。請務必依照上傳項目上傳文件:報名表、國民身分證正本掃描、最高學歷證件正本掃描、語文能力認證證書正本掃描(恕不接受成績單影本):教育部臺灣閩南語語文能力認證中高級(含)以上證書或國立成功大學台灣語文測驗中心全民台語認證中高級(含)以上證書或持有行政院客家委員會中高級(含)以上客家語能力認證證書正本掃描、切結書、個人資料使用授權同意書:請選擇同意或不同意。
2、 請另準備可裝A4或較A4大之回郵信封,填妥寄件地址並黏貼限時掛號43元郵資後,將此信封寄至:桃源國中教務處(臺北市北投區中央北路四段48號)。此信封將用以寄回個人證書,證書為A4大小,若信封不夠大,恕寄回證書時可能造成凹折情形。
3、 研習時間:114年2月3日至2月7日,共5天;研習地 點:桃源國中。
(五) 試教時間及地點:
1、 試教地點:桃源國中
2、 試教時間:114年2月8日(星期六)下午1時10分至1時30分報到,下午2時正式開始試教。
3、 注意事項:請事先自行完成教材教案並印製紙本,試教當日攜至試教場地,現場恕無法代為列印任何資料或提供教材。
三、 檢附臺北市113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語文(閩南語、客 家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計畫1份。
四、 本案如有疑義,請逕洽桃源國中教務處鄒主任及林組長,聯絡電話:(02)28929633分機221或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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