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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112年度「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實施要點」
發佈日期 2023 年 5 月 02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1,825
公告內容

一、 依教育部112年4月21日臺教社(三)字第1122401644號函辦理。
二、 教育部為獎勵社會教育推廣具有績效之優異團體及個人,自64年開始,每年依據旨揭實施要點規定,選拔對社會教育具有重大貢獻之團體及個人,並舉行頒獎表揚活動。
三、 本案推薦相關事宜,請詳閱旨揭實施要點及相關表件,並請於112年6月30日前(以郵戳為憑)免備文逕送本局下列推薦文件,並將電子檔寄至uk1323@gov.taipei,逾期或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一) 推薦資料表(請以A4紙張列印,請勿折疊或裝訂。)
(二) 佐證資料(每份以15頁以內為原則,請加製封面、目錄及頁碼;請用迴紋針或長尾夾固定,無須裝訂或加裝透明膠片。)
(三) 承諾書。
(四) 被推薦同意書。
(五) 資料表(照片勿嵌入於Word檔案)及佐證資料電子檔。
(六) 照片電子檔,請注意解析度並請附上圖說文字:
1、 個人:正面個人生活照1張、參與活動照片5張。
2、 團體:團體活動照片6張、團體標章ai圖檔1份。
四、 本案相關表件電子檔可至教育部網站http://www.edu.tw/認識教育部/本部各單位/終身教育司/電子布告欄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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