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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學生課外活動及輔導學生參加校外營隊活動注意事項」
發佈日期 2023 年 9 月 11 日
發佈單位 訓育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573
公告內容

說 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8月30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108894號函及本局110年10月19日北市教國字第1103095792號函賡續辦理。
二、 學校應定期宣導學生參加校外營隊活動前,應與家長或師長充分討論,加強安全意識及應變措施,並參照本注意事項相關規定與業者簽訂契約,適時於課程及活動中納入消費者保護教育之宣導,以維護學生權益。
三、 鑒於疫情趨緩後學生參加各項校外營隊活動頻繁,爰重申各校應加強宣導旨揭注意事項,針對第7點至第13點參加校外營隊活動相關事項,務必讓學生及家長充分知悉,以保障學生權益。
四、 另為保護消費者權益,本府觀傳局訂有「臺北市戶外體驗活動契約範本」,前述契約範本重點為揭露體驗活動相關資訊、配置專業人員及裝備及加強投保分攤風險等,前述契約範本可供參加戶外體驗活動使用。(本局前以111年4月18日北市教國字第1113044633號函計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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