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禁用獸鋏宣導資料」 發佈日期 2024 年 1 月 26 日 發佈單位 訓育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497 公告內容 說 明: 一、 依教育部113年1月17日臺教資(六)字第1130004457A號函辦理。 二、 依「動物保護法」第14之1條第1項第6款規定略以:「捕捉動物,不得使用獸鋏」、第14之2條規定:「非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任何人不得製造、販賣、陳列或輸出入獸鋏」,另第30條第1項第7、8款規定略以:「有違反第14條之1第1項規定,使用禁止之方法捕捉動物;違反第14條之2規定,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製造、販賣、陳列或輸出入獸鋏。處新臺幣(以下同)1萬5,000元以上7萬5,000元以下罰鍰」,合先敘明。 三、 為防止傷害動物,建構全民友善動物環境,請協助加強宣導,依動物保護法規定,不得使用獸鋏捕捉動物,且任何人不得製造、販賣、陳列或輸出入獸鋏,違者處新臺幣1萬5,000元以上7萬5,000元以下罰鍰。 四、 檢送農業部禁用獸鋏宣導單張3份。 相關附件 公告附件_20240126-2 公告附件_20240126-2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公告附件_20240126-2.pdf1.61 MB新視窗開啟檔案 公告附件_20240126-2.pdf 【2024-01-26】朝陽科技大學 「第13屆城鄉旅遊.綠色饗宴旅遊行程設計全國競賽」 【2024-01-26】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落實推動多元文化教育,避免高級中等以下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