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本市公私立國民中學113學年度第2學期軍公教遺族學生申請就學優待一案
發佈日期 2025 年 4 月 02 日
發佈單位 註冊組
公告類別 獎助學金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64
公告內容

一、初次申請軍公教遺族及育幼院童身分就學費用優待學生,應由各校初審後報局複審,俟本局核定補助後,再行繕造印領清冊報局請款,申請期程及程序如下:
(一)114年4月11日(星期五)前:針對新申請者,請檢附申請書、具國防部、銓敘部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發之卹亡給與令、撫卹令、撫卹金證書函送本局承辦人審核核定。
(二)114年4月23日(星期三)前:本局函知各校新申請者審核結果通知。

請欲申請此的同學於114年04月08日(二)前攜帶申請書及戶口名簿影本、撫卹令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1份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

相關附件
相關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