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本市公私立國民中學113學年度第2學期軍公教遺族學生申請就學優待一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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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5 年 4 月 02 日 |
發佈單位 | 註冊組 |
公告類別 | 獎助學金 |
公告等級 | 轉知 |
點閱次數 | 64 |
公告內容 | 一、初次申請軍公教遺族及育幼院童身分就學費用優待學生,應由各校初審後報局複審,俟本局核定補助後,再行繕造印領清冊報局請款,申請期程及程序如下: 請欲申請此的同學於114年04月08日(二)前攜帶申請書及戶口名簿影本、撫卹令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1份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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