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 明:
一、 依據本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原民會)112年5月2日北市原教文字第1120117184號函及本局112年5月2日北市教國字第1123040072號函(計達)續辦。
二、 原住民族委員會為落實原住民族語言家庭化,將配合本112年8月父親節,獎勵於家庭積極傳承族語之推廣原住民族語言模範父親,以帶動各族致力族語傳承與發展之風氣,爰定頒旨揭計畫。
三、 本案重要期程如下:
(一) 即日起至112年5月20日:上網填報(https://reurl.cc/klepZr)並填妥紙本申請表檢附相關資料以免備文方式向本局國小教育科提出申請。
(二) 112年5月20日:本局受理申請截止。
(三) 112年6月20日前:本局完成初審並函送推薦名單。
(四) 112年7月10日前:原住民族委員會完成評審。
(五) 112年8月8日:公告得獎名單並公開表揚。
四、 本計畫由各地方政府收件後完成初評,並擇優函報中央辦理複評,獲獎者將採公開表揚方式發給獎金新臺幣1萬元整、獎狀及獎座,送件規定如下:
(一) 送審資料以不超過10頁為原則(不含佐證資料);影印文件請以A4規格紙張,文件請裝釘整齊;照片請加註說明。
(二) 獲獎者所送之各項具體事蹟資料,如經查明有偽造、變造、身分不符規定、提供不實資料、違反著作權法或其他法令情形者,該會得於事實確認後,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繳其已領得獎狀及獎座。
(三) 本案前業請申請者檢送資料至本局國小教育科,惟請改於112年5月20日前(以郵戳為憑)掛號寄送至「臺北市政府原民會教文組劉先生(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臺北探索館5樓)」辦理初評,逾期不予受理,封面請註明「112年度獎勵推廣原住民族語言模範父親實施計畫」,另所送資料及照片概不退還,請自行留底稿。
五、 若有本案相關問題,請逕洽本府原民會劉先生,連絡電話:27208889/1999分機2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