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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及學生參加112學年度本土語文能力認證嘉獎獎勵計畫」
發佈日期 2023 年 9 月 18 日
發佈單位 訓育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235
公告內容

說 明:
一、 依據本市112學年度推動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辦理。
二、 旨揭本土語言能力認證,係指由教育部主辦之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或國立成功大學辦理全民台語認證、客家委員會主辦之客家語語言能力認證及原住民族委員會主辦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且取得認證時間為112年8月1日至113年7月31日間,先予敘明。
三、 申請獎勵教師及學生需檢附認證證書影本及申請表(如計畫附件1、3)向學校提出申請,學校需彙整證明文件(證書及申請書),並附核章獎勵清冊(如計畫附件2、4)送本市承辦學校彙整。
四、 教師申請由所屬學校審核通過後本權責辦理敘獎,並將清冊紙本送承辦學校;學生申請則送承辦學校彙整後報局審核,再行印製獎狀,另請學校本權責辦理敘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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