桶餐退費辦法
1.繳費後不參加午餐者(含事假公假等),請同學填妥桶餐退費申請表,家長及導師簽章後,至總務處出納組遞交。
2.申請期限:因桶餐業者訂貨備料作業,凡申請停餐退費者,須於停餐日(不含)5個工作天前提出申請,始得退費。
(1)個人請假退餐:銷假返校後,請同學至總務處出納組簽領現金。
(2)班級團體活動退餐:次一個工作日,請班導至總務處出納組簽領現金。
(3)整學期退餐:遞交申請表後,退餐當日請同學至總務處出納組簽領現金。
※參加本校主辦之營隊活動,統一由主辦處室申請活動期間桶餐退費。
延平中學學生午餐退費申請單